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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收入标准下月起上调480元

时间:2010-6-22 10:53:13  阅读数:  评论数:   作者:

据市民政部门透露,从今年7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城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从年人均收入2040元调整为2520元,年人均标准提高了48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410元调整到430元,月人均标准提高了20元。

据了解,除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外,本市还将对农村五保、养老服务推行新政。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各区县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各区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并由各有关区县民政、财政和统计部门制定落实方案,报政府部门批准后于7月1日起实施。在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上,本市将逐步实现“9064”养老服务模式,即到2020年,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集中养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社会优待为扩展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据悉,在为老服务方面,本市近年来新推出了11项优待措施,包括“九养政策”;利用现有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日常出行、游览公园、文体娱乐等。目前,全市已有150万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了“优待卡”,持卡老人可免费乘坐市内1347条公交线路,免费游览151家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

 

 

 

本站编辑:刘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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