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档案维护村民利益
时间:2010-5-10 10:25:03 阅读数: 评论数: 作者:北京市昌平区档案局 段边江
4月19日,昌平区南邵镇某村的赵先生急匆匆的来到昌平区档案馆查找档案资料,他说:“如果找不到当年的宅基地审批手续,我只能得到40%”拆迁补偿款,我的损失太大了!”工作人员问明情况后,查阅了区规划局1967年农村宅基地审批档案,找到了当年赵某建房的审批手续,并为其开具了档案证明。赵先生激动的说:“真是千年的文字会说话,有了这份档案证明,我可以拿到百分之百的拆迁补偿款了!”。
当前,昌平进入了一个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时期,涉及大量的拆迁工作。区档案馆保存的房产、宅基地等档案作为原始凭证,一方面减少了纠纷,促进了拆迁进度,另一方面也有效保护了百姓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在昌平区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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