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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多 投资需谨慎(二)

时间:2010-5-14 14:01:13  阅读数:  评论数:   作者:网络来源

(二)加盟连锁-面向投资人的合同集资运作方式

经营者以拥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北京公司为依托,经营一些精心挑选的没有国家标准的商品,打着“中科院”“农科院”等幌子(公司注册名称常带有中科、农科等权威科研机构的字样),伪造各种获奖证书,依靠大量的媒体宣传,利用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的强势媒体和公众信誉度,在电视台、互联网上、杂志上大做加盟连锁、技术转让广告,许诺优惠的条件,吸引投资人与其签订加盟连锁、技术转让等合同。这些人往往租用高档写字楼,甚至还会联系一些工厂,给那些上门签订合同的投资人一个公司资产雄厚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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