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维权意识 注重维权证据
时间:2010-5-14 13:57:09 阅读数: 评论数:
作者:网络来源
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商品交换日趋活跃的情况下,伴随而来的短斤少两、掺杂使假、哄抬物价、骗买骗卖、经销假冒商品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危及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但许多消费者保护消费证据的意识不强,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很少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导致维权举证时有理难辩,吃“哑巴”亏。因此,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这一方面要求经营者要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另一方面要求消费者提高消费素质,同时注重消费证据的收集,进一步强化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一、购物时索要证据: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发票(收据)、保修卡等凭证,而且在发生纠纷、解决问题时尽量使用复印件,以免丢失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发生消费纠纷时要注重时效性: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要被经营者的拖延推诿所蒙蔽,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因为有些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比如食品、饮料等出现质量问题可能需要鉴定,而超过一定时间,检测机构就无法出具检测报告,也就失去了最有力的证据。三、接受服务时注意格式合同的陷阱。由于格式合同是经营者按照自己的单方意愿拟定的,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只强调权利,有意逃避法定义务,甚至将不平等条款强加给消费者,所以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内容,明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四、投诉时要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消费者在处理纠纷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这样有利于促使问题的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