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撞死人 家属索赔80万
时间:2010-8-20 17:20:09 阅读数: 评论数: 作者:法院
2010年4月25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洋路沙河铁路桥以西处,某公交公司司机王某驾驶公交大客车与行人张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公交车司机王某负主要责任,某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负次要责任。故张某家属将公交公司、某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以及公交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0余万。
本案将于8月24日9点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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