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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法院搭建维权平台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

时间:2012-1-8 12:28:16  阅读数:  评论数:   作者:本站

受传统文化和区域位置等因素的影响,昌平区部分偏远山区妇女总体受教育程度还较低,对法律的了解不多,缺乏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加大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力度,2011年六一节前夕,由昌平区法院与区妇联共建的昌平区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平台正式启动。自网络维权平台建立以来,昌平区法院与区妇联积极沟通合作,以服务妇女儿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线,以优化维权社会环境为宗旨,以普法宣传实践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和网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昌平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

为保证网络维权平台的正常运转,昌平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选派在刑事、民事、商事等审判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八名女法官作为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平台的志愿服务者,贯彻落实昌平区法院与昌平区妇联联合签发的《关于共建妇女儿童网络维权平台的实施方案》。八名女法官在紧张的工作之余,通过与妇联干部结成的法律帮扶对子以及24小时公共服务邮箱,开展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服务,宣传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让法律知识走进社区和家庭,及时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网络维权平台的建立,推动和完善了法院与妇联在2006年以《关于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建立有关制度的意见》为依托建立的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的工作机制,扩大了服务范围,使更多的妇女儿童真正受益。

截至目前,维权平台共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5件,解答妇女及未成年人父母来信、来电、上门咨询10余件。例如赵某为昌平区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母亲,2006年11月,其年仅4岁的女儿因交通事故被撞身亡,被告也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入狱,昌平区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7万余元,因被告没有赔偿能力且入狱服刑,赵某自认为被告人服刑期间不可能拿到赔偿款,虽然生活困难,却只好等待,一直未能拿到赔偿款。赵某在向昌平区妇联反映情况时,区妇联告知其妇女儿童网络维权平台建立了,有问题可以通过维权平台解决。赵某反映了该案的相关情况,称自己生活困难,又遭遇丧女之痛,希望能够给予关注和帮助。

昌平区妇联通过妇女儿童网络维权平台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法院得知此情况后,作为志愿服务者的女法官一边向赵某解释相关法律程序问题,一边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立即批示由执行部门办理。昌平区法院执行局启动对被告人财产的清查工作。经查实被告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为缓解赵某的生活压力,昌平区法院积极协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赵某在拿到司法救助金后对法院及妇联给予的帮助表示由衷地感谢。

“妇女儿童网络维权平台”是昌平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新探索与新尝试。它借助司法部门的力量,形成群众团体和司法部门的维权合力,构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新格局。昌平区法院将继续把妇女儿童维权的矛盾调处、救助保护、法律援助、政策咨询、生活困难帮助融贯在一起,减少妇女儿童维权阻力;同时对妇联批办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复,并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昌平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发展,以期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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