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制 >> 法制要闻 >> 正文

暴力强铲“钉子户” 拆迁员工被公诉

时间:2010-3-12 14:03:51  阅读数:  评论数:   作者:杨帆

拆迁公司员工不满“钉子户”拒拆,雇佣他人对其进行殴打。日前,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男,47岁,北京市人,初中文化)、张某(男,44岁,北京市人,初中文化)是北京市好元通拆迁服务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对铁道部阳坊附近的职工宿舍进行拆迁过程中,“钉子户”宋某(男,59岁)始终不予配合,致使二人想通过非法途径解决。于是,王某和张某指使被告人焦某(男,47岁,北京市人,初中文化)、姜某(男,41岁,辽宁省人,初中文化)、李某(男,26岁,河南省人,初中文化)、周某(男,24岁,河北省人,初中文化)等人,于2007年3月14日19时许,到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东二区22号楼东侧路边,持刀和木棍对宋某、刘某(女,58岁)进行殴打,致宋某头皮裂伤、头颅骨开放性骨折;刘某左肾挫裂伤,左肾包膜下出血,经法医学,二人损伤均构成轻伤。但由于没有任何的破案线索和调查方向,该六被告人长期在逃。

2009年5月5日,经人检举揭发,警方发现被告人李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后在李某老家将其抓获,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之后,其他五被告人相继被抓获,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认为:六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罪,应依法惩处。

本案将择日开庭。

 相关评论
 相关新闻
企业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咨询热线:010-69705501

北京昌平广播电视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