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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人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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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发 [2002]52 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 < 关于开展人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 > 的通知》(人发 [2002]39 号)精神,市人事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人事执法的综合检查,以进一步促进人事法制建设,保障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和人才战略的实施。

  现将《关于开展人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 ○○ 二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人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

 

  人事政策法规的执行,直接关系着广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各区县人事部门,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部门按照国家和我市关于加强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的要求,认真执行和落实人事政策法规,在人事工作依法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推进人事管理的法制化进程,迎接人事部的检查,我们准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综合性的人事执法自检自查,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这次人事执法检查,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要求,紧紧围绕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现行有效的人事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通过检查,全面提高人事工作者的执法意识和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人事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事执法制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为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和人才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检查内容和重点

  这次执法检查的内容是现行有效的各项人事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在全面检查的同时,要注意突出以下重点:

  (一)《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

1 、录用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严把 “ 进口 ” 关;

2 、非领导职务是否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配备;

3 、竞争上岗是否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配备;

4 、对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

5 、符合辞退条件的人员是否按照规定予以辞退;

6 、是否严格执行不准 “ 以工代干 ” 、 “ 转干 ” 的规定,对违反规定招工转干、 “ 五大 ” 毕业生 “ 身份 ” 转干等问题,是否进行了检查和纠正;

7 、在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中,是否存在违反考风考纪现象,为加强考试纪律,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8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批和人才交流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9 、是否按照规定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违反规定的情况是否进行了查处和纠正;

10 、是否按照规定调整了工资、增加了离退休费、发放了年终一次性奖金;

11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是否按照规定发放,部分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

  (二)人事执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区县人事局、政府各委办局人事部门是否建立了人事执法制度,人事执法制度是否得到落实,执法队伍的建设是否得到加强以及在人事法制建设上面采取了什么措施。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这次检查,采用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 5 月底前完成)。由各区县人事局、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对本单位及所属人事(干部)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可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确定自查重点,自查报告于 5 月 31 日前 报送市人事局。自查报告包括贯彻执行各项人事政策法规规章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经验体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改进的打算与措施以及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各项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二)抽查阶段( 6 月份)。在各区县人事局、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自查的基础上,市人事局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区县人事局和政府部分委办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进行重点抽查。采取座谈、实地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对不同层次的单位进行检查。

  (三)总结阶段( 6 月底前)。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报告和我局执法检查小组抽查的情况,市人事局将汇总形成人事执法检查的总结报告,同时将我市执法检查情况上报人事部,并适时对面上的情况和抽查情况进行通报,随时接受人事部的抽查。

四、组织领导及要求

  加强领导。为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市人事局成立人事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事局局长辛铁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人事局副局长黄强、左小玲、孙振宇、张祖德同志担任,成员由市人事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 这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加以对待。充分认识到开展人事执法检查,对全市推进人事法制建设,提高人事工作依法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认识到开展人事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这次检查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人事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把执法检查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开发人才资源结合起来,与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各区县人事局、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在自查时,要着眼与制度的完善和各项法规规章的落实,注重实效,通过执法检查,切实推动人事人才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检查中要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防止弄虚作假,在检查中发现严重问题处理难度较大的,要及时向市人事局反馈,涉及重大方针政策的要及时请示;检查组抽查时,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全面情况,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特别要注意了解各地在贯彻执行法规规章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做法和经验。

  严格管理,严格执法。要始终把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作为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严格按人事政策法规办事,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他们的经验,及时宣传推广并给予表彰;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提出批评,限期改正;对不按人事政策法规办事,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违反纪律的人事部门的干部,要坚持原则,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各区县人事局、政府委办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对执法检查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汇总通报,对组织检查不力的单位要提出批评,限期重新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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