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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奚增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昌政干〔2011〕6号)

时间:2012-1-16 9:38:52  阅读数:  评论数:   作者: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经2011年第6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奚增森同志任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

  王利同志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樊懿德同志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柳强同志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免去其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洪星同志任区国资委副主任,免去其区商务委副主任职务;

  李长利同志任区商务委副主任,免去其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职务;

  梁建功同志任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栾吉福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

  张洪池同志任区交通局副局长;

  杨财斌同志任区应急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海波同志任区教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卫林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梅同志任区交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敬东同志任区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姚春增同志任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小华同志任十三陵特区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纲同志任区广电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宇鹏同志区国资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大生同志区教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建茹同志区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继达同志区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菡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邹乃千同志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钟建国同志十三陵特区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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