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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校外教育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9-26 15:58:05  阅读数:  评论数:   作者:

各区县教委:

为进一步改善校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条件,加强农村校外活动站建设,不断提高校外教育工作水平,市教委将继续申请创新项目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各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创新项目建设。现将2010年创新项目区县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区县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及成绩突出的少年之家。

(二)远郊区县依托乡镇中学或中心小学建立的青少年校外活动站(以下简称“校外活动站”)12个。

二、申报条件

(一)校外教育机构

1.必须是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的品德、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实践、娱乐游戏等校外教育活动,且活动效果明显。

2.要做到内容形式有创新,积极开展探索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活动,促进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

3.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面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活动。

(二)校外活动站

1.重视学生校外教育工作,校级领导中有专人负责校外活动,校外教育活动管理渠道顺畅,课外、校外活动有基础、有传统、有特色。

2.校外活动专用教室2间(面积在100平米)以上。

3.有专职负责校外活动的指导教师,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的辅导教师队伍。

4.建立、健全校外活动站规章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面向乡镇中小学生,就近就便、因地制宜开展小型多样、有地方特色的活动。

5.有用于维护校外活动站设备、设施和开展活动的专项经费,确保发挥效益,保证活动质量。

三、申报程序

(一)各区县教委组织本区县有关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校外教育创新项目申报表》和《市对区县专项补助项目申报文本》(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各一式3份。

根据市财政局评审要求,各单位在申报项目时需申报项目明细的Excel电子版;凡涉及设备购置类的项目,需准备每项明细的三家报价单,如果能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询价的,请到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询价(无论是否需要政府采购,询价都询政府采购价),并将网页打印下来。

(二)各区县教委汇总申报表、申报文本以及申报项目明细Excel表和询、报价单,并进行初审,925日前报市教委体育美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jxwjy@163.com

四、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教委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做好创新项目申报工作,要加强对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管理,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创新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开展活动的设备、设施。

(二)校外教育机构在4个(含4个)以上的区县,可推荐34个单位申报,其它区县可推荐12个单位,每个单位可申报12个项目。远郊区县每个校外活动站可申报12个项目,每个项目申报金额控制在30万元以内。

(三)创新项目一经批准,各区县教委要认真组织实施,抓紧落实,确保专款专用,突出重点,按期完成,保证质量。

(四)各区县教委应加大对校外教育的投入力度,对创新项目也要投入相应的经费。通过市、区县两级共同努力,不断改善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各区县教委每年12月底前要向市教委书面报告项目完成情况。

(六)各区县教委组织各校外教育机构认真填写附件3,市教委体美处将在年底前组织集中检查2002-2008年创新项目运转、实施情况。

附件:1.校外教育创新项目申报表

2.市对区县专项补助项目申报文本

32002-2008年校外教育创新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校外教育创新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此文件及附件请在www.bjxwjy.org.cn上下载。

联系人:  郑贵尧  卢亭  崔向红

联系电话:66074429  51994959  6607442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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