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整治——发挥农村环境整治规模效应
时间:2011-3-25 14:04:14 阅读数: 评论数: 作者:长陵镇宣教中心
国家实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以来,投入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批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今年,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深化“以奖促治工作”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既支持单个建制村的环境整治,也支持存在同一类环境问题的多个建制村连片集中治理,发挥规模效应。那么,如何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深入调查,统筹规划。首先要对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认真分析环境污染的来源、范围、类型和危害,研究污染发生的规律和影响因素,进而提出经济和技术上可行的治理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总体和分阶段整治目标,明确治理重点和主要任务,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科学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通过逐步扩大整治范围,不断放大综合示范作用,发挥连片整治的规模效应。
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通过两年来“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目前已形成了中央引导、省市奖励、地方配套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筹措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要使“以奖促治”政策发挥更大效能,解决流域性、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切实可行的有效途径。实施连片整治需要的资金更多,工程实施时间更集中,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整合各方面的涉农资金,落实资金渠道,切实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形成投资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成立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建立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连片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政府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计划,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严格按照整治计划落实工程项目,建立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
加强监管,务求实效。为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要对连片整治地区实行目标考核,对工程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各级政府要逐级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状,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对完成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要求的,给予后续支持;对未完成治理任务、资金使用违规的,进行严肃处理。工程项目要建立责任人制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定期进行现场督察,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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