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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屋交易注意事项

时间:2009-11-4 11:13:09  阅读数:  评论数:   作者:昌平区建委

一、当事人在与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签订合同前,可在门店查看是否有区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区建委颁发的北京市房地产机构(或分支机构)备案证明原件。备案证明重点查看以下内容:

1、该门店经营地址和备案证明的住所应一致;

2、备案证明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备案业务类型中该项业务必须选中;

二、当事人可在门店查看是否在明显位置公示该公司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该公司投诉电话。

三、可登陆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网址:www.bjfdc.gov.cn)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情况,选择信用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四、在签订合同前,应查验房屋所有权证书。查验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注册证书及有效期限。

五、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通过合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凡经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的,均须进行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信息公示。

七、对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由于经营不善、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且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事纠纷;对极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经营,实施经济诈骗后人去楼空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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