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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500块钱该交吗?

这1500块钱该交吗?

我一外来进京人员,在天通苑租的两居室,近来由于小孩入托需要办理暂住证,位于东区的派出所让我们找居委会开证明。找到居委会后,里面的人说要交个什么款,款额是按房屋租金的5%来计算,两居室一年算下来要交1500的款。不交,就不给开,款项事由也是说不明白(说是房屋租赁所得税,该由房屋主人交,但这需要房东跟租户自行协商如何缴纳)前提是这个费用肯定得交。没办法,事急,就交了,当时就开个收据,连章子都没有盖,说凭这个就可以到隔壁房间直接登记开证明了。
派出所倒还挺配合,一下就完事,效率很快,只是后来想下这钱交的有点冤枉,这钱该交吗?就算是交税的话,这该由哪个部门来代收,想有明事的人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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