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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池口镇利益导向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马池口镇利益导向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本网讯(记者陈良 韩素梅 通讯员史晓华)马池口镇自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以来,越来越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两年来,共有532对育龄夫妻主动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589个,共有9对夫妻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计划生育政策越来越深入人心,群众的生育观念正在悄然转变。

        据了解,为使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和保障,马池口镇制定了多项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马池口镇依据《关于对独生子女家庭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实行经济帮助的意见》规定,对于遭遇大病、伤残、死亡的本镇独生子女或者父母给予1000—2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同时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及时走访慰问,送去经济帮助金,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自2007年执行至今,有35个家庭得到帮助,帮助金额共7.1万元。同时,凡是本镇户籍参加中考、高考的成绩优异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在中考中获得学校前十名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高考考入大学本科的给予每人2000-3000元不等的奖励,其中考入清华、北大本科的给予10000元奖励。政策执行以来,已有104个学生领取到考学奖励,奖励金额共23.55万元。马池口镇还制定了《关于向实施计划生育自觉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夫妻给予奖励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本镇农村户籍人口和非农业户籍人口的无业居民(含以上范围内的婚嫁人员)中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凡自觉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00元(区级奖励200元除外)。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实施后,马池口镇白浮、丈头、辛店、横桥等11个村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长效奖励制度,村级奖励标准分为100元、200元不等,这一政策的实施充分调动群众自觉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积极性,维护了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据统计,该政策实施以来,采取长效的育龄妇女的长效率比上个季度提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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