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买卖合同昌平果农先试用
时间:2011-11-15 10:21:28 阅读数: 评论数:
作者:本站
由市工商局指导、昌平工商分局起草的“草莓买卖合同推荐性文本”正式推出,已有兴寿镇9家种植户先行尝试签订合同。北京天润园草莓专业合作社的徐秀芝说,“合同条款非常全面,为果农销售草莓吃下了定心丸”。
与以往市工商局推出的农产品示范合同文本不同,根据草莓不易储存、保质期短等特点,工商部门在“合同推荐文本”中特别设计了一些条款,如增加草莓外观“无碰压伤、无外来水分”要求,对草莓的运输条件也限定“防冻、防日晒”等。
统计显示,草莓种植已成为昌平区农业的主导产业之一,以麦辛路为主线,兴寿、崔村、小汤山等东部六镇现已发展草莓日光温室8000栋,年产草莓750万公斤,占全市总量的80%以上。
第七届世界草莓大会将于明年2月在昌平举办。为了规范草莓买卖交易行为,维护草莓种植户和销售企业的合法权益,昌平工商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初步拟定了“草莓买卖合同推荐性文本”,引导全区草莓种植户与销售单位使用此合同。
据悉,如果在昌平区试用成功,此项合同将推广到全市范围,帮助果农维护自身权益。